省教育厅、省公安厅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、省水利厅联合印发通知,出台了防范学生溺水18条措施,即:学校“五到位”、学生“六不准”、家长“三必须”、部门“四联动”。
一、学校“五到位”
1. 思想重视到位
要将防范学生溺水纳入学校工作重要日程,成立防范学生溺水工作领导小组,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工作要求,结合实际制定本校防范学生溺水工作方案,分析研判形势,细化工作措施,抓好工作落实。
2.安全教育到位
每学期至少上好一堂安全教育课、播放一部宣传教育片、召开一次主题班会,教育学生做到“六不准”,特别是在遇到同伴溺水时,不能贸然下水施救。通过校园宣传栏、班级文化墙、学校公众号等载体开设专栏,宣传防范溺水知识。针对农村留守儿童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、家庭关系异常等重点学生群体,经常性开展防范溺水教育,防止出现监管盲区。
3.家校沟通到位
要与家长保持密切联系,通过家长会、微信群等多种方式,督促家长依法履行家庭教育和监护责任。每年入夏入汛之前,以及河湖水面初冻乍化时段,要通过多种形式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,请家长签名回执,确保全员知晓,家校双方共同做好学生的教育引导工作。
4.警示提醒到位
要加强夏季江河湖库丰水期、冬春两季结冰融冰期,特别是暑伏闷热天气期间的安全警示教育,引导学生提高安全防范和避险意识。要组织学生成立联防互助小组,引导学生相互提醒、相互监督、相互劝阻。在寒暑假期间,班主任要经常督促家长看护好孩子,反复提醒学生远离危险水域。
5.日常管理到位
要严格落实考勤制度,及时联系缺课学生家长,避免脱离监护视线。要排查校园周边风险隐患,及时报请属地政府相关部门采取措施整治。要编制应急预案,经常组织演练,确保一旦发生溺水事故,学校领导能够第一时间赶赴现场,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救援,并按规定报送事故信息。
二、学生“六不准”
1.不准私自下水游泳
要认真学习防范溺水知识,真正认识到私自下水游泳的危险性、危害性,坚决杜绝独自到各类自然水域或者施工形成的水坑游泳。
2.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
要互帮互助,互相提醒监督,发现身边同学有结伴游泳想法时要及时劝阻,发现已经下水的要第一时间向老师和家长报告。
3.不准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
要树立安全意识,即使有家长和教师带领游泳,也要正确评估自身游泳水平,清楚本人身体健康状况,做好下水前各项准备工作。
4.不准到无安全设施、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
要时刻提高警惕,包括室内泳池在内的任何水域,只要现场无人看管、没有安全设施和救生人员,坚决不下水。
5.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
要认识到许多水域看似不深,但实际可能存在淤泥、暗流、漩涡、深坑、水草等各种无法预见的风险,不得冒险涉水。
6.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准擅自下水施救
要加强自我保护,发现同伴溺水时不得轻易下水施救,应当立即大声呼救,寻求附近成人帮助,或者拨打110报警。
三、家长“三必须”
1.必须依法履行家庭安全教育责任
向学生讲授防范溺水安全知识,培养学生安全意识,经常叮嘱孩子遵守“六不准”规定,提升孩子自我保护和自我控制能力。熟知居住地附近、上下学途中的溺水隐患地段,严禁